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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会员参与第四届“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7-27 16:56:00  来源:江苏法学会

  各设区市法学会、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和会员联络组: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办,中国庭审公开网承办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已成功举办三届。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作为活动的主要支持单位之一,组织中国法学会会员,特别是会员中的法学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庭审管理办公室的充分肯定。我省连续三届组织发动全省中国法学会会员参与评审活动,取得很好成绩。2020年,荣获“优秀组织奖”。今年,第四届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将于81日至831日正式启动,根据中国法学会相关部署,现将我省组织会员参与庭审评价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推选确定评委727日前完成)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务必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评选评委信息、联络通知、推进庭审点评进度等工作。请尽快组织所属会员,特别是广泛发动法学、法律工作者,并填报《评委信息表》(见附件1)。 

  第二阶段,督促评委注册810日前完成)本次活动运营人员收到江苏省法学会报送的《评委信息表》后,统一为评委开通账号。开通账号后,系统会给评委报名手机号发送短信提示评委注册成功,并在短信内告知活动时间。请各单位及时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督促评委完成注册,增强有效性。 

  第三阶段,评委完成评价831日前完成)评委于81日至831日可访问评委端地址(支持电脑与手机端)

https://pingwei.sifayun.com进行庭审评价。(《庭审评价系统操作须知》和《庭审内容评价标准》见附件2、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及时将此项活动内容及具体要求传达到所属会员。要将评选活动列入年度会员工作计划,形成会员参与法学会活动的新品牌。 

  (二)推动工作落实。要指定1位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的同志担任评选工作联络员,负责收集评选评委信息、联络通知、庭审点评等工作。 

  (三)做好工作总结。要认真总结会员参与活动的经验,积极报送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做好会员服务的新路子新方法。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省法学会。对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省法学会将给予一定奖励。 

  三、相关事项 

  请于810日前将《评委信息表》发至指定邮箱:392563641@qq.com 

  联系人:朱露梅,联系电话:18112990047 

    

  附件: 

  1. 《评委信息表》 

  2. 《庭审评价系统操作须知》 

  3. 《庭审评价内容标准》 

  4. 中国法学会《关于组织全国会员参与第四届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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